学生管理制度

材料学院团委学生联合会人员工作制度

  1. 例会制度
  2. 每次例会要求团委学生联合会全体成员参加。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
  3. 迟到20分钟内者每次扣3分,迟到20分钟以上或早退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4. 请假有假条者扣1分,请假经中心主任或主席批准后因故不能及时上交假条者每次扣2分。
  5. 无故缺席两次例会者直接开除团委学生联合会。
  6. 大型活动考核制度

1.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
2.迟到20分钟之内者每次扣3分,迟到20分钟以上和早退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3.请假有假条者不扣分,请假经中心主任或主席批准后因故不能及时上交假条者每次扣1分。

  1. 小型活动考核制度

1.团委学生联合会组织的各项需要部分人员参加的活动,经统筹中心人员合理安排协调后,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找团委学生联合会内部成员代替参加。
2.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
3.参与人员迟到在20分钟内者每次扣2分,迟到20分钟以上或早退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1. 值班制度

1.经统筹中心人员合理安排协调后,不允许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找团委学生联合会内部成员代替值班。
2.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
3.值班人员迟到20分钟内每次扣2分,迟到20分钟以上或早退者按无故缺席处理。
4.值班找人替换出现未到或迟到、早退的情况则给本人相应扣分。

  1. 早操考核制度

1.团委学生联合会成员早操一次未到扣3分,有假条者不扣分。
2.迟到者扣1.5分
3.早退者扣1.5分

  1. 日常行为规范   
  2. 团委学生联合会成员利用职权之便,徇私舞弊,经举报、调查后情况属实者,给予开除团委学生联合会处分。
  3. 团委学生联合会成员若有拉帮结派,影响团委学生联合会团结性者,经举报、调查后情况属实,第一次给予院内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开除团委学生联合会、并院内记过处分。
  4. 各部之间需积极配合合作,如有故意破坏合作,团结者给予警告处分。
  5. 在学习工作中能主动热情地为同学服务,做各项工作认真负责。
  6. 平时需注意仪表整洁、举止有礼。师生见面,应主动打招呼行礼。进办公室应先敲门或打招呼,经老师允许后方可入内。进办公室不得随意翻阅办公物品。如需翻看有关书刊,应先征得教师同意。
  7. 开会时,自觉维护会场秩序,服从会议统一指挥,遵守会场纪律,尊重讲话人、报告人的劳动,不做与会议无关事情。因故迟到或中途出场时动作要轻,不得弄响坐椅。散会后,有秩序离开会场,不得抢先、拥挤。
  8. 竞选制度
  9. 参选人应具备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生会干部管理一系列制度。
  10. 竞选期间,若有拉票现象,取消竞选者竞选资格。
  11. 干事、部长及副部长一票按一票计数,主席团成员一票按三票计数,教师一票按五票计数。
  12. 干事的选举办法:由各部长通过面试、商议,并参考同学意向,确定出各部干事人选。
  13. 部长及副部长选举办法:根据选票结果,确定各部部长及副部长人选。
  14. 主席团选举办法:根据选票结果,由学院书记、老师根据个人工作业绩及学习成绩等各方面表现确定主席团成员。

八、加分制度
1.团委学生联合会成员(外联部成员除外)每成功拉到一次外联加3分。
2.小型活动经统筹中心秘书处合理安排协调后。未被安排者积极、主动参与每次加0.5分。
注: 1.每学期每人所有活动请假总次数不得超过三次,事后补假无效。
2.此项考核制度总分100分,每学期以上各项累计扣满
分者开除团委学生联合会。
3.团委学生联合会人员考核将每个月进行一次统计。
4.考核制度适用于材料学院团委学生联合会全体成员。
5.所由大小型活动及值班签到由秘书处负责,早操出勤情况由体育部提供,晚自习出勤情况由学习部提供。最后由秘书处统计并记录。如有舞弊或滥用职权现象,经主席团调查后,严肃处理相关部门或相关个人。

 

本条例解释权归材料学院团委

 

材料学院第三届团委学生联合会
                                    2015年3月